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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未知 时间:2020-12-23 作者:wang 阅读量:76

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全国重点高校(官方网址http://www.hzau.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辅导员(实行年薪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遵循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原则, 具体岗位数不限。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教育,热爱学习,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4.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沟通表达能力强,善于开展调查研究;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人正直,敢于担当;

6.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

7. 大学期间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身心健康,积极阳光。

三、发展支持

1. 辅导员均为学校事业编制,是学校干部培养、选拔的重要来源;享有专任教师与党政管理双重身份;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员职级、职务“三线晋升”通道。

2. 取得博士学位的辅导员,首聘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和专业素养选择转为相关学科专任教师,或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鼓励成长为专家型管理干部。

3. 取得博士学位的辅导员,首聘期内实行年薪制,标准不低于24万元/年,第二个聘期薪酬不低于第一个聘期。

4.在岗期间享有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出国研修等学习机会。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简历,在招聘系统中(http://rs.hzau.edu.cn/zhaopin)提交申请。

2.初步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者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估,确定通过初审者名单。

3.学校考核。通过初审者参加学校考核,包括面试、专家面谈2个环节。学校为武汉市外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提供往返旅费(火车)和住宿。

4.体检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应聘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

5.政审。学校组织人员到应聘者所在单位(学校)进行政审。

6.学校审批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学校综合体检、心理测试、政审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并公示。

7.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协议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办理报到手续,如逾期不能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报名,注册用户登录,并上传照片。同时请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①《华中农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表》(下载打印网上提交版本并签署相关意见和盖章)原件;

②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单位团委或基层党委出具)原件;

③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博连读提供所在研究生院出具的硕博连读证明);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  

⑥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生活照1张(全身照,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所在单位);

⑦主要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者须递交纸质材料,邮寄纸质材料者请选择合适的快递公司(建议顺丰或EMS),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全年有效,无招聘指标限制,条件成熟即启动考核程序。

2.应聘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一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等行为,立即终止其应聘资格;应聘者应遵守考核纪律,若有违反,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应聘者及社会的监督,对本次招聘工作若有异议请向我部咨询;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举报,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3.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华中农业大学人力资源部行政楼211室,430070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7-87285113

邮箱:rcb@mail.hza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27-8728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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