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河北工业大学网站(www.hebut.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上午9时。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并带有本人标准证件照的《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附件3)PDF扫描件。
(2)电子版《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3)电子版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4)本人身份证PDF扫描件。
(5)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PDF扫描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PDF扫描件。
(6)中共党员需提供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PDF扫描件。
(7)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8)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过省级人才称号的,或具有高级操作技能证书且获得过全国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或具有大学本科工训指导经历和大学生竞赛指导经验的,须提供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9)其他相关证书材料PDF扫描件(原则上不超过3个)。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附件5里的要求统一进行命名,并将第(4)—(9)项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扫描件,以上材料均发送至邮箱:rczp@heb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通过邮件/电话予以通知,请按要求及时反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即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以邮件/电话通知为准。
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资格初审合格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起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3)本人亲笔签名并带有本人标准证件照的《应聘河北工业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4)中共党员需提供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6)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过省级人才称号的,或具有高级操作技能证书且获得过全国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国家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或具有大学本科工训指导经历和大学生竞赛指导经验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7)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原则上不超过3个)。
5.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无异议后,考生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情况。
(3)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邮件/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行为举止、业务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及其可行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可登录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查询。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邮箱、电话)。
(三)体检、考察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辅导员按1:2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予以确定。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学生辅导员岗位经体检合格后,按拟聘人数与实践考察试用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实践考察人选,开展实践考察,实践考察时间为1周。实践考察期间实践考察人选须入住学生宿舍,在此期间学校为实践考察人选提供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一份。学校根据实践试用人员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工业大学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具体待遇将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被聘用者如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河北工业大学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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